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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1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负责应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安排,深化落实《中共中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加强自身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坚持政治铸魂,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依法能动履职,以更高水平为大局服务。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需求,主动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努力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法治引领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市域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3.坚持宪法定位,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共中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制度,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派驻检察机制。加强民事裁判和执行监督,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增强监督精准度、实效性。不断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拓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公益诉讼提质效、拓领域、创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

4.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为民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抓好民生办实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为群众纾困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从严管党治检,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说办就办马上办”的效率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不断加强检察人才培育力度。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1出机构。包括: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检察部、办公室派驻勐省检察室。所属单位0个。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0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2,443,06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5,199.21元,占总收入的97.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7,867.14元,占总收入的2.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7,770.02增长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0,375.07增长9.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2,605.05,下降30.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办案业务费增加;二2022年增加了听证室项目资金;三是20227月份调入1人;四是2021年有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022年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81,423.63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020.95,占总支出的73.14%项目支出3,352,402.68,占总支出的26.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5,373.51元,增长8.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1,950.83增长4.37%项目支出增加623,422.68增长22.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办案业务费增加;二2022年增加了听证室项目资金;三是20227月份调入1人。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9,020.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9,785.33元,占基本支出的8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9,235.62元,占基本支出的12.04%。人均公用经费32,330.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2,402.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1.检察监督2,489,900.00元;3.国家司法救助支出39,000.00元;4.其他检察支出823,502.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5,199.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5%与上年相比增加1,010,375.07元,增长9.13%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办案业务费增加;二2022年增加了听证室项目资金;三是20227月份调入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467,99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45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8,75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046.70下降3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2022年均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215.30增长4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8.00增长18.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未购公务用车;二是现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占比较大,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三是2022年调研等公务活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300.00元,比上年增加39,650.00元,增长4.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0,461,907.62元,其中,流动资产237,892.97元,固定资产40,026,054.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7,9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495.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5,50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1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5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3,10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2-公开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