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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3-02-1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负责应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1出机构。内设机构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检察部、办公室出机构为派驻勐省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铸魂,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依法能动履职,以更高水平为大局服务。焦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需求,主动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努力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法治引领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市域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3.坚持宪法定位,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制度,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派驻检察机制。加强民事裁判和执行监督,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增强监督精准度、实效性。不断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拓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公益诉讼提质效、拓领域、创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

4.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为民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抓好民生办实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为群众纾困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从严管党治检,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说办就办马上办”的效率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不断加强检察人才培育力度。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77,706.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78,417.5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999,288.8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86,306.39元,增长29.63%,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2022年未纳入;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470,000.00;三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原渠道列支经费预算增加374,888.8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78,417.59元,其中:本年收入9,878,417.5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78,417.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1,417.59元,增长27.18%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2022年未纳入;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470,000.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877,706.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78,417.59元,其中:基本支出9,208,417.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4,917.59增长32.04%,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编报口径变化,2023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2022年纳入项目支出编报;二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2022年未纳入。项目支出6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500.00元,下降15.56%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编报口径变化,本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2022年纳入项目支出编报;二是服装经费编报口径变化,本年统一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三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470,0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751,344.7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5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170.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643.13元,主要用于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3,719.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625.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14.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8,734.46元,较上年减少65.54,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231人次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8,734.46元,较上年减少65.54,下降0.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734.46元,较上年减少65.54,下降0.05%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在保障办案、办公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案件出庭率大于等于90%;二是公诉案件程序合法率达100%;三是无罪判决率等于0;四是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五是民事案件受理及时率达100%;六是公益诉讼案件超期办案率小于等于5%;七是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次数大于等于1次;八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5%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解决就业岗位,并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精神,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准确率达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的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3,646.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6,453.05元,减少39.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含项目资金,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0,470,694.29元,其中,流动资产237,892.97元,固定资产30,158,24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553.3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345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5,50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