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879.02万元,与去年533.27万元相比增加收入345.75万元上升64.83%;上升的原因为2017年一是工资标准提高,二是预算安排了执法办案补助(罚没收入)项目经费53万元。2016年未安排执法办案补助(罚没收入)项目经。调整预算安排881.76万元,与去年同期1138.38万元相比下降256.62万元下降22.54%,下降的原因为2017年没有涉案款收入 ,2016年有涉案款收入。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881.76万元, 与去年同期1138.38万元相比下降256.62万下降的原因为2017年没有涉案款收入 ,2017年有涉案款收入。2017年支出10,862,693.52
1086.27万元, 与去年同期1144.52万元万元相比减少58.25万元下降5.09%,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设经费减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初预算收入879.02万元,与去年533.27万元相比增加收入345.75万元上升64.83%;上升的原因为2017年一是工资标准提高,二是预算安排了执法办案补助(罚没收入)项目经费53万。2017年支出1086.27万元, 与去年同期1144.52万元万元相比减少58.25万元下降5.09%,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设经费减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7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总收入108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51万元,占总收入的84.49%,项目支出168.55万元,占总收入的15.51%。
2017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总收入10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51万元,占总收入的84.49%,项目支出168.55万元,占总收入的15.51%。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沧源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6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23.52万元减少3.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沧源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沧源县人民检察院未购置公务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万元。比2016年11.36万元增加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活动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1) 2017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91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8.60万元,比2016年12.15万元减少3.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0.14万元。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0元。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76万元,占总收入的81.19%,与上年1138.37万元对比减少256.61万元,下降22.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1.19%。与上年1046.89万元对比减少165.13万元,下降15.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两房”建设支出减少。
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支出713.2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支出;
(三)“两房”建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19.5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服装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终结转其他资金28,017.93元,为县级财政补助收入,用于弥补公共预算拨款的不足。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资产3772.94万元,与上年同期3701.38万元相比增加71.56万元上升1.93%,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及办公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