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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沧源检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佤山 美丽家园建设
时间:2024-01-31

近年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司法办案作为保护生态环境最有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监督活动,为天蓝、地绿、水美的秘境沧源建设注入了强劲检察动力。

一、依法能动履职,当好“法治+生态”的忠实践行者

守护绿水青山是检察机关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依法履行保护生态环境检察职能的实践过程中,该院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通过刑事打击、督促履职、提起诉讼等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和维度。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人,提起公诉2024人。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水污染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不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2021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份。坚持以案促治。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对行为人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使行为人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民事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2021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共计25万余元。

二、深化协作联动,当好“法治+生态”的坚定推动者

生态环境保护绝非“一家之事”,更非一家之力可达。在依法履行保护生态环境检察职能的实践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协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治理格局。

协同共护水资源安全。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涉水工作中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县河(湖)长办的协调联系,常态化组织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联动会及工作座谈会,常态化对县域内勐董河、检察院小河、芒勐小河等10余条河流开展巡查,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协同共护生物多样性。立足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富集的特点,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4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签订《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合作协议》,挂牌成立“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并全面落实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巡山巡林活动,徒步进入保护区内查看森林防火、林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情况,因地制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新的检察贡献。推动构建公益保护新模式。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作用,借助公益诉讼志愿者智库力量,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涉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和跟踪观察“回头看”的形式,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新模式。

三、做实法治宣传,当好“法治+生态”的积极传播者

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引导全民参与。在依法履行保护生态环境检察职能的实践过程中,该院始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生态环境检察宣传周、“公益诉讼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探索联合普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以案释法。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走进乡(镇)、村寨、社区街道,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同时,深化“巡回法庭+庭后普法”的工作模式,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审判“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亲历庭审过程、接受庭后普法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更加直观具体地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联动普法。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宣传小组,利用群众晚上的闲暇时间,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向村组干部和村民讲解关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案例,呼吁群众爱护生态环境,杜绝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创新普法形式。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群众阅读习惯及喜好变化,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集中推广、多点开花,广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深化线下法治宣传成效。制作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普法短视频,并在“两微一端”和LED显示屏发布播放,全方位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