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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章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时间:2023-01-31

防范非法集资

这些知识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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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


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以许诺还本付息,
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参与非法集资所受损失由谁承担?


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套路”?


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

达到非法集资目的,

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0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

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

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0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过去为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

现在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

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03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

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

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04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

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如遇以下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①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②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③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④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⑤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⑥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⑦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⑧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⑨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⑩“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防骗宝典——“四看、三思、等一夜”


01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

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更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具有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从事人民币存取款等业务,否则视为非法集资行为。

二看宣传内容

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

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资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02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03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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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高额利润”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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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全家人的辛苦钱打水漂!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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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金融安全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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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